可持续发展
SUSTAINABILITY

冲突矿产采购方针


※ 推动负责任的矿产采购

美国于2010年7月颁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Dodd-Frank Act),根据此法案第1502条,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邻国(以下简称DRC等国)当地叛乱组织通过强迫劳动、滥用童工等非法手段生产取得的黄金、钽、锡以及钨被指定为冲突矿产(Conflict Minerals)。此法案目的在于,在冲突不断的DRC等国,切断从事反政府活动和侵犯人权的武装团体的资金来源。
近年来,从雇用童工、开采环境恶劣等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及对开采地环境污染的角度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RMI)决定将钴、云母也列为调查对象。在矿产采购方面,企业保障人权、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日益重大。在此背景下,江苏晨朗集团根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冲突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制定了无冲突矿产采购政策,基本方针是承诺本企业自身并同时要求供应商不采购与冲突以及侵犯人权有关的矿产。

※ 晨朗电子负责任的矿产采购方针

晨朗电子将致力于详实调查供应链确保金(Au)、钽(Ta)、钨(W)、锡(Sn)这类金属并非透过无政府军团或非法集团,由刚果民主共和国冲突区域之矿区开采或是循非法走私途径取得。此外,下列国家出口之金属皆不符合「无冲突规范」:刚果民主共和国(DRC)、卢旺达(Rwanda)、乌干达(Uganda)、蒲隆地(Burundi)、坦桑尼亚(Tanzania)、肯尼亚(Kenya)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认定上述国家皆为刚果矿脉之矿产)。